法治日報訊 記者阮占江 帥標 通訊員李昭菲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將一起民事糾紛的裁判文書電子送達給原被告和其代理律師。這是民事訴訟法修訂后,湖南省法院首例電子送達判決書案例。
譚先生因銷售某類型電動平衡車,涉嫌侵害杭州某公司的發(fā)明專利,被起訴至長沙中院。立案后,雙方當事人均在法院送達地址確認書中勾選了電子送達。2021年12月28日此案作出判決后,承辦法官再次就送達方式征求意見,雙方均表示愿意通過手機端接收判決書。2022年1月1日8時38分,法官通過長沙中院“閃信+”送達平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收轉發(fā)一體化平臺分別向原、被告手機發(fā)送標準版電子判決書。時隔一兩分鐘,雙方當事人均收到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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